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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

天津仁爱学院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天津仁爱学院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的限制,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严谨把关,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捐赠的入藏原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的正式出版文献;

2.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3. 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4. 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一般以13册为宜。

赠书随馆藏图书收藏。

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 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 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

3. 破损图书。

4. 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 內容陈旧的图书;

6. 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7.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捐赠图书的处置原则

1.捐赠图书一经接收,图书馆即拥有捐赠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相关权利。

2.纳入馆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进行妥善保存和有效利用。但入藏捐赠图书不代表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3.未纳入馆藏的捐赠图书,或已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置,图书馆有权不告知捐赠者。

4.未纳入馆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不能承担将其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三.捐赠回执

1.图书馆可依据捐赠者的要求,寄送捐赠证书或回函致谢。捐赠者需提供详细的回寄地址和收信人信息。

2.捐赠证书或回函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不作为受赠单位对赠送文献的内容或学术水平的评价。

四.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邮寄或送至天津仁爱学院图书馆,捐赠前请电联咨询,咨询电话:022-685799908171

2. 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